Home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业务模式 代理产品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NEWS
企业新闻
业界动态
关于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分批内销享受优惠税率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统称“区域(场所)”)内销货物分批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在2013年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国海关深入推进上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扩大至各个直属海关所辖区域(场所)。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6号的有关规定向区域(场所)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办理。
 
   区域(场所)间结转货物内销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事宜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后实施。
 
   三、对于《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特殊保障措施农产品,如从境外首次申报入区域(场所)时相关农产品已达到当年触发水平的,除在途农产品外,相关农产品不论在当年还是跨年度内销时,均不能享受协定税率。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严禁复制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7041105号-1
友情链接:紫江企业  紫江集团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4006号
 沪(闵)应急管危经许[2022]201240(FY)